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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史学习教育 |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
发布时间:2023-06-26 15:52:59|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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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三大会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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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中的三大会场再现油画

1923年6月12日至20日 ,党的三大在广州召开。会议正确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组的可能性,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,以实现国共合作,同时党必须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。

之所以把党的三大的会址选在广州,是因为此时广州的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国共合作的变化。

1922年12月,孙中山策动驻广西的滇军和桂军联合组成讨贼军,向陈炯明的粤军进攻,粤军内部不少将士对陈炯明叛变不满,这时纷纷倒戈加入讨贼军。陈炯明见大势已去,放弃广州,逃回惠州老巢。1923年2月,孙中山应邀返粤,在广州重建大元帅府。

在此之前,中共中央机关一度由上海迁到北京。二七惨案后,北京政府下令通缉马林、陈独秀、李大钊等人,中央机关只得迁回上海。但此时上海的白色恐怖也很严重,孙中山在广州重建大元帅府后,革命力量可以在广州公开活动,中共中央也迁至广州,因而在这里召开三大有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。

1923年5月,中共中央向北方区、两湖区、江浙区、广东区的党组织发出通知,要求迅速选出代表于6月上旬到广州,准备参加三大。这次与前两次大会不同的是,代表不再是指定而是由各地选举产生的。

中共中央在通知中规定,代表人数按党员人数多寡选出,约为10至20名党员中选一人,要求以产业工人为主体,其次是从事工农革命运动的主要负责人和区、省的书记。出席三大的总共有30多位代表(亦有研究者考证代表40人),其中有表决权的19人,有发言权的10余人,此外还有共产国际代表马林。

为了开好这次大会,中共中央特地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(现在恤孤院路3号)租了一幢2层的小楼作为会场。这是一栋普通的砖木结构房子,整座楼似乎已是很长时间没有人住,看起来又旧又脏。楼下南边的一间是会议室,北边的一间作为饭厅。楼上的两间是宿舍,一部分代表就住在这里。房间的设备很简陋,没有电灯、自来水、厨房、洗澡间,只有一个大水缸,蓄着洗脸水,晚上照明是煤油灯和蜡烛。会议室的中央,摆着一张西餐式的长方台子,两边是一些长条凳,前后两端各摆着几把小方凳。

大会正式开幕前,先举行了两天的预备会议,就一些主要议程和决议草案初步交换了意见。正式开会的第一天,首先由陈独秀代表第二届中央执委会作二大以来中央工作的报告。大会第二天,各地区的代表报告本地区的工作情况,刘仁静等报告参加共产国际四大的情况,张国焘报告“二七”罢工及其善后情况。后面的日程是进行全体会议或分组讨论,中心议题是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。

大会的最后一项议程是选举了中央领导机关,共选出中央委员9人,按得票多少排序是陈独秀、李大钊、蔡和森、王荷波、毛泽东、朱少连、谭平山、项德隆(即项英)、罗章龙。大会还选出李汉俊、邓中夏、徐梅坤、邓培、张连光为候补中央委员(史学界亦有人认为候补中央委员中有瞿秋白、向警予,没有李汉俊、张连光)。由于张国焘在会上强烈反对国共合作,在选举中央委员时只得了6票而落选。

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选出陈独秀、毛泽东、罗章龙、蔡和森、谭平山五人组成中央局,负责中央日常工作,并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、毛泽东为秘书、罗章龙为会计。依据党的三大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》规定:“委员长主席一切中央局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会议,遇委员长缺席时,由中央局互推一人代理委员长之职权。秘书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,并管理本党文件。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。会计在中央督察之下,管理本党财政行政,并对于各区各地方及本党一切机关之财政行政负责。”这是毛泽东第一次进入党中央领导机关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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